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7〕190号

关于化工部配额内进口避孕套生产用胶乳进口环节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12月25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工部1997年和1998年专项配额内分别进口的3000吨和1500吨生产避孕套用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从1999年起按规定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和本篇法规有关联法规:
        1:  关于生产避孕套用胶乳进口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UD 关于生产避孕套用胶乳进口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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